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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務說明:土地或建物權利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書狀補給、查封及假扣押案件,
於辦理情形為「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將透過簡訊或電子郵件主動發送通知給申請本項便民服務之權利人。
https://www.gov.tw/News3_Content.aspx?n=B39843CCB1EA045D&sms=82050E1D4D8B7F50&s=33323426530ACDA5
2.申請方式及資格:限不動產登記名義人持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申請。
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 https://clir.land.moi.gov.tw/CAP/
4月28日 線上申辦
網頁有點悲劇,IE還要轉換32位元,終於申請成功
4月29日 收到簡訊通知申辦成功
這樣以後房地產有任何異動,屋主就可以同步收到通知
申請自用住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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